第十五號公報-土地開發分析法運用指引

第十五號公報-土地開發分析法運用指引
土地開發分析法運用應注意事項及相關技術指引;本法為成本法估價之應用方法,可運用於下列包括但不限於幾種情況:
一、 建築基地建築前土地價格評估。
二、 開發前預期建築基地開發前土地價格評估(如山坡地開發),但不包括第十一號公報-市地重劃前後地價估價指引之價格評估。
三、 地上權權利價格評估。
四、 開發中或建築中尚未完成(尚未取得使用執照)之土地及其在建工程整體價格(注意事項三)。
五、 勘估標的土地上有建物,採獨立估價原則時就土地價格評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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